版权所有:济南医院 鲁ICP备11002178号-12
电话:0531-58678101 15665759909
地址:济南市历山路63-1号
患者入院、出院、转科、转院管理制度
一、入院制度
(一)病人住院持门诊、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、本人身份证、医疗保险证、医疗保险卡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。急、重、危病人优先收治,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,不得拒收或推诿。
(二)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,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。
(三)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,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“取消入院”;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。
(四)危重病人入院时,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,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;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、护送至病房。
(五)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,测量体温、脉搏、血压,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,准备好住院病历,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,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微机。
二、出院制度
(一)病人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,并交代注意事项。
(二)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,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,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。
(三)出院前,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、护理,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,认真核查收费项目,避免漏收或多收。
(四)病情不宜出院,而病人要求出院者,医师应加以劝阻,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,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“自动出院”并签名。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,要耐心做工作,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。
(五)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。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、征询病人意见。
三、转科制度
(一)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,经转入科会诊同意,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,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,方可转科。
(二)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,及时转科。如急危重病人,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;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,则应待病情稳定后,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。
(三)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,并写好转科记录,通知住院处,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,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。
(四)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,写好接收等记录,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。
(五)危重病人转科时,转出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医师当面交代病情。
(六)如病情需两科共管者,应以原所在科室为主,共同负责协商解决,定期按时查房。
(七)转出科室经治医师认真填好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,并做好转科交接事宜。
四、转院制度
(一)病人转院,应由科主任同意。征得转入医院同意,病情允许者,方可转院,并按出院办理手续。
(二)病人转院时,可带病历摘要,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。
(三)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,应派人护送,并带急救药品器材,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。